(1)从事摄影图书编辑工作10年以上、具有编辑以上职称。
(2)在图书的策划、编辑装帧设计等方面有所创新,形成独特个人风格,所编图书在社会上产生良好的传播效果和较大的反响。
(3)策划、编辑或装帧设计过5本以上摄影类图书。
(4)在国家级图书策划、编辑或装帧设计等领域评奖中获奖者优先。
5.终身成就奖
具备下列各项条件之一的,可申报终身成就奖:
(1)长期从事摄影工作,创作实践或理论研究方面有重要建树,在摄影界有重大影响的。
(2)三次获得中国摄影金像奖。
(3)年龄在70岁以上,长期从事摄影工作,取得突出成绩,在摄影界有重大影响的。
五、评选程序
中国摄影金像奖每两年评选一次,各子项评奖结果统一公布,并在同一时间举办一次性颁奖活动。评选按照以下程序进行:
1.申报
所有参评人一般需领取并填写中国摄影金像奖申报表。各地参评人可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摄影家协会申报,新疆建设兵团参评人可向新疆建设兵团摄影家协会申报,军籍参评人可向《解放军画报》社申报,国家直属部委机关、中直机关参评人可向中国摄影家协会“金像奖评选办公室”申报。
为扩大参选面,中国摄协下属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可以申报与本部门、本单位业务有关奖项的参评人。参评人也可以直接向中国摄影家协会金像奖评选办公室申报,领取申报表。
(1)创作奖参评人需提交本人代表作品10幅(不收印刷品)和1篇阐述本人摄影实践和认识的文章(800字以上),作品规格为16英寸、不装裱,获奖作品附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。
(2)理论评论奖参评人需提交本人代表性文章10篇或理论评论专著1-2部、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。
(3)图片编辑奖参评人需提交本人工作证明材料(加盖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章)、报刊或网络发表的图片编辑成果3件(报纸原件,网络的精细打印为纸介)、撰写过的1-2篇有关图片编辑的论文,以及其他获奖证明材料。
(4)图书奖参评人需提交本人工作证明材料(加盖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章)、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、编辑策划或设计过的图书五册。
(5)终身成就奖参评人均需至少2位中国摄影家协会理事书面推荐;需提交本人代表性摄影画册(合法出版物)一部或代表性理论评论专著(合法出版物)两部、推荐单位的证明材料和书面意见;或者三次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奖证明材料。
申报时间为2007年5月1日—7月25日
2.评选
(1) 初评
中国摄协根据章程制定评选细则,由协会依照各专业性质,分别邀请有关专家,组成初评委员会进行初评。
初评时间为2007年8月15日—8月25日
(2) 终评
由金像奖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终评。
(1)评选先评议、后投票的方式进行。投票方式为不记名投票。
(2)全体评委2/3以上参加投票的,投票方为有效。
(3)参评人应获得全体评委1/2以上多数票,方可当选。
(4)成就奖评选中,参评人应获得全体评委3/4以上多数票,方可当选。
评选结果经金像奖组委会核准后,由中国摄影家协会报中国文联审批以及报中宣部备案后生效。
六、奖励形式
在第七届中国摄影艺术节上,按各奖项颁发金像奖奖杯、奖牌和证书。
七、申报材料寄交地址
地 址:北京东单红星胡同61号 中国摄影家协会理论研究部
邮 编:100005
联系人:李树峰 焦宏飞 赵冬梅 陈永霞 李 玉
电 话:010-65211130 010-65286116
传 真:010-65211130
电子邮箱:ZGSXLLB@vip.163.com
申报时间:2007年5月1日—7月25日
注:请在信封正面右上角注明“第七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申报材料”字样。